2020年4月29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第五次修订,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修改次数最多的一部法律,凸显了该法的重要地位。
新《固废法》,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是推行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小区普遍建立了垃圾分类站,设置了专职管理人员。而与公司相关的,则是除了生活垃圾污染防治,还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理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,最关键的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。为此,国家建立了统一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,采用电子转移联单,以实现固体废物的收集、转移、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。
根据新《固废法》规定,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,详细说明产生的危废种类和数量;应当按照标准贮存、利用、处置危险废物,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;转移危险废物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、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。
我公司产生的主要危险废弃物有:废酸、废机油、沾染废机油的物料、废油漆桶、沾染废油漆的物料、实验室废液、废试剂瓶、废灯管、废包装物及玻璃器皿、锂基子桶等。因此,安全环保部需专人负责填报“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危废日数据”,制作、安装危废标识牌,日巡检危废库并配置完善视频监控系统,详细记录危废进出库明细台帐,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、处置。确保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合规合法。
安全环保部 供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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